2024年05月07号 星期二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拆迁补偿金从收到到转销余额如何核算? [已解决]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03-10 10:50:23     回复:1

        您好,我公司因政府规划调整被拆迁,2005年取得新厂房的规划许可证,按规定2010年应将收到的拆迁补偿款进行清算。现基本情况及数据如下:

1.收到拆迁补偿金3000万元(已入专项应付款-拆迁补偿款)

2.原厂房被拆除时的净值为500万元,原土地摊余额100万元

3.新厂房购置土地款(已进无形资产-土地科目)300万元,2008-2009年已摊销12万元

4.新厂 房建设(已进固定资产-生产用厂房)2000万元

上述拆迁补偿金如何核算?

最新回复
2010-03-10 15:00:21

(1)收到拆迁补偿金3000万元(已入专项应付款-拆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3000
  贷:专项应付款3000

(2)原厂房被拆除时的净值为500万元,原土地摊余额100万元 ,补偿已发生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600
  贷:营业外收入600

(3)新厂房购置土地款(已进无形资产-土地科目)300万元,2008-2009年已摊销12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300
  贷:递延收益300

假设土地摊销期为60年,则每期摊销土地成本同时

借:递延收益5
  贷:营业外收入5

(4)新厂房建设(已进固定资产-生产用厂房)2000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2000
  贷:递延收益2000

假设厂房摊销期为20年,则每期计提折旧同时

借:递延收益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5)结余100万元,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100
  贷:资本公积100

我要回复
回复需要登陆请登陆后进行回复!
最新公告
会员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工商总局 山东国家税务局 青岛国家税务局 中国财政部 青岛市工商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外交部 青岛国际经济信息网 四方区劳动代理中心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中国产业报协会 中国税务杂志社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合作加盟 广告业务 会员服务忘记密码 投诉建议

Copyright  中惠涉税鉴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惠咨询集团  本站资料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532-85628680   专用邮箱:goodqdzh8@163.com
备案序号:鲁ICP备18051875号  鲁公网安备37020302370978号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