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税税法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有无准确规定,是否可以低于5%,是否要在税务备案或具备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现行法规没有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给出强制性的标准,也没有强制备案,企业在确定残值率时把握两个原则即可,一是合理,二是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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