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向厂家收取的商品售后服务修理费即“三包”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1-10 13:35:09
回复:1
商场向厂家收取的商品售后服务修理费即“三包”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最新回复
2010-11-10 16:05:47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是这样解答的: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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