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企业财务负责人来咨询,说是老板去年听了一些股权课程,发现了一个好东西——有限合伙企业,就要求财务给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老板自己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便开始了经营……
马上就要汇算清缴了,财务发现合伙企业的利润很高,已经超过了2千万,去跟老板汇报,老板却很有底气的说没事,让财务大胆的申报就可以了,说合伙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先分后税”,我们有没分配,不用交税的!!!!但是财务心里却没底了……
那么,这个老板的理解对吗?若是不对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解析】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分后税”如何理解
“先分后税”是纳税的计算方法,并不是交不交税的纳税时间!当年度有利润了,不管实际给合伙人分还是不分,都是要交税的,交多少呢?按照各个合伙人应该分多少(先分),再针对每个合伙人来计算他们应该缴纳的税款(后税)。
按照以上分析,这个老板今年预计要交超过六百万的个人所得税!!!1、税务问题,大多发现就是“晚期”,在征管环境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试错成本将会大大增加!2、税务问题,是一项复杂且灵活的系统问题,不是“凭感觉”就可以解决的,一定要知道有一种力量叫专业!3、关于学习,网络、培训、课程……各种“大咖”各种分享,对错难辨,千万别误认为自己听了一点课程就都懂了,从知道到懂得之间别忘了还有一个过程叫练习!拿自己的企业来练手,是勇气可嘉还是不知者无畏?只是这个练手的成本都是自己消费,倒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