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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的财税案例分析
2021-09-23 09:27:38

梦竹公司 2007年 5月 10日,与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绿公司签订合同,为万绿公司定制办公软件一套,合同总价款为 25万元,合同规定:合同价款在办公软件运行 2个月后,万绿公司满意便向梦竹公司一次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1月 6日,为万绿公司定制的软件开发成功,并交付万绿公司安装试运行。12月 31日,软件尚处于试运行阶段,梦竹公司尚未受到万绿公司支付的合同价款。梦竹公司上述业务的劳务收入能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答案:梦竹公司不应确认定制软件收入。定制软件收入应在期末根据开发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本案例期末即 12月 31日软件尚处于试运行阶段,与所有权相联的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因此,不应确认收入。 

来源: zhta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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