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便利车辆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解缴手续,确保本市车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4号)、《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75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起草了《关于本市车辆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