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粤稳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增城市石粮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0-12-26 16:08:34
公 告
(2020)粤01破193-1号
2020年6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新余粤稳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增城市石粮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增城市石粮贸易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裁定宣告增城市石粮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增城市石粮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万芷伊)
来源: zhta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