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圣富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富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0-12-25 16:07:48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破69-3号
本院于2020年3月19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圣富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富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圣富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查明,圣富乔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经管理人清产核资,圣富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圣富乔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29日裁定终结广州市圣富乔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万芷伊)
来源: zhta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