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公告
2020-08-28 16:42:04
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公告,重点内容包括:
一、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五、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六、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 zhtax.cn 作者: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