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加强税收治理领导、更新税收治理理念、完善税收治理体系、优化税收治理方式、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上先行,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税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在税收治理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安徽省税务部门要着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努力在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做好“排头兵”、当好“先行军”,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在加强税收治理领导上先行。强化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税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税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强化政治领导。加强政治机关意识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思想领导。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认真开展集体学习、集中研讨和跨支部交流。三是强化业务领导。推动党建工作和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党员争做“五好”先锋、党支部争筑“四强”战斗堡垒、创建“五过硬”模范机关“双争一创”行动,建设让税务总局党委放心、基层满意的模范机关。
坚持在更新税收治理理念上先行。突出更新税收治理理念,引领和指导新时代税收治理实践。一是突出新发展。加强新发展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落实新发展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始终。二是突出高质量。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着力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三是突出稳中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做好“六稳”工作,积极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在完善税收治理体系上先行。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新目标,全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税收治理体系。一是全面梳理。对省税务局在党的领导、税收法治、税费服务、税费征管、国际税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厘清支撑税收治理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二是全面评估。对各类制度进行综合评估,弄清现有制度优势在哪里、短板弱项在哪里。三是全面建设。开展“夯基础、建制度、促规范”专项工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税收治理体系。
坚持在优化税收治理方式上先行。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税收治理各项工作。一是坚持系统治税。运用系统思维和系统管理方法,系统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坚持综合治税。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思路,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推动多主体参与、多方面支撑、多举措显效,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四是坚持源头治税。大力推进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发挥数据在源头治税上的优势和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坚持在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上先行。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三种能力”。一是提高综合能力。要求领导干部既能从全局上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又能把各级各类部署要求转化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任务。二是提高专业能力。要求机关干部既能坚守高素质专业化的职业定位,又能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成为既懂业务又懂党建、既会干事又会管理的税务干部。三是提高驾驭能力。要求全体干部善于从危机和困难中捕捉机遇,把外部压力和危机转化为税收治理提速升级的强大动力,着力提高化“危”为“机”的“应变力”、防御风险的“免疫力”、攻坚克难的“战斗力”。
坚持在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上先行。充分发挥“指挥部”“排头兵”作用,严字当头,奋力先行,提质增效。一是严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严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强化政治担当、工作担当、责任担当。三是严纠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四是严履责。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纪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