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减明细注意事项:
1)冲减基本步骤:进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要冲减的明细点击“冲
减出口”→将“是否先收齐单证再作冲减”前面的“√”去掉并确定→进入“出
口货物明细录入”输入正确明细,单证不齐标志为“空”即当期收齐;
2)如发现错误数据,请在单证收齐之月做冲减,冲减后正确明细作当月收齐
(单证不齐标志不输“BH”即可);对前期错误明细和红字明细不作收齐,这两笔明
细的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必须保持空白;
3)作收齐单证以前,最好先校对前期录入的出口日期等项目,如发现有错误应
先冲减明细,然后重新录入明细作当期收齐,随后做预审,按此顺序操作,可避
免冲减麻烦;
4)如果已经收齐单证经预审后发现有错误,前期错误明细已经存在报关单号和
核销单号,会导致无法生成明细数据,此时必须进入前期月份将报关单号和核销
单号清除(注意:对其他数据不得作任何删改!),再回到当前月份作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