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4月21日讯(肖洪锋)因受到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引发的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增加,商事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和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不同,法官自由裁量的余地很窄,很多问题需要有明确的规范依据。民二庭为了确保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实现破产清算结果的公正,在审理破产清算案件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近日,民二庭就四川鑫达晟坤矿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办公大楼A座5楼504会议室公开举行,由民二庭侯高丽庭长担任审判长主持,与代理审判员肖洪峰、吴丹组成合议庭,朱琴担任会议记录。债权人会议上,首先,侯高丽庭长宣布债权人会议及职权,合议庭商议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介绍破产申请受理及指定管理人的情况;其次,破产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报告,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审查表,汇报对四川鑫达晟坤矿业有限公司财产的管理方案,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最后,管理人、四川鑫达晟坤矿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接受债权人的质询。
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为债权人、管理人及债务人提供了一个畅通交流的法律渠道,使三方能够公开、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更好地规范公司退出市场行为,维护市场运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