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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16-09-02 10:01:07

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6]92号

颁布时间:2016-08-19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见附件。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8月19日

来源: zhta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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